为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具有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设立相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岗位。
第二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是指导和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工作岗位。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评聘。
第二章 遴选原则
第四条 遴选工作要有利于优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的结构,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的规模,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五条 遴选工作要有利于贯彻对不同类型研究生实行分类指导和培养的原则,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
第六条 各培养单位应积极构建专业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逐步提高专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比例。每位申请人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专业学位类别(工程领域)参加遴选。已具备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如果符合相关专业学位的要求,可以兼任一个专业学位类别(工程领域)的导师。
第七条 遴选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第三章 遴选条件
第八条 申请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熟悉国家有关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二)年龄要求
遴选当年年龄不能超过56周岁。
(三)培养要求
熟悉本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特点和规律,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经验,能开设一门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必修课或选修课。具有解决所属专业学位领域实际问题和实践技术的能力,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工作。
(四)科研要求
在相应专业学位行业领域具备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行业领域保持着较紧密的联系,近三年内一般应主持或承担过横向科研项目,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所有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其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文章署名为通讯作者)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专业学位领域工作经历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要求及科研要求分别见附件。
第四章 遴选程序
第九条 个人申请
申请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的人员需填写《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确定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类型和领域,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专业学位类别或工程领域所在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聘条件以及专业学位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出席人数2/3以上的同意票者即为通过)确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人选,报研究生院审查。
第十一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一)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
研究生院聘请3位具有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验的同行专家对分委员会推荐的申请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人员的学术水平及指导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能力进行通讯评议;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材料、分委员会意见及同行专家通讯评议意见,逐个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最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导师
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材料、分委员会意见,逐个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最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条 学校聘任
审批通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由学校统一聘任,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聘期为四年,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期满由所在院(系)按照遴选条件重新进行认定。若不能满足遴选条件,则不能认定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受聘后,若因工作岗位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从事专业学位领域相关工作,则予以解聘。
第五章 岗位管理
第十三条 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权各院(系)学位分委员会审定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和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的资格,专业学位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各院(系)学位分委员会每三年对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报专业学位办公室备案。评估结果将作为招生名额分配的依据;对于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者,将取消其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兼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招生单位配备合作导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指导研究生。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的我校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须署名“郑州大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定期评聘制。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另定。
第十七条 评聘工作实行回避制。申请人及其亲属不得参与评聘工作和有关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十八条 评聘工作实行公示制。各院(系)应将初评通过的申请人材料予以公示,学校应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若有异议,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受理。
第十九条 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若申请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经专业学位所属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照聘任条件进行认定,并报校专业学位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导师的评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
附件1: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2:金融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4: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5: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6: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7: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8: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9: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10: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11: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1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1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遴选条件
附件14: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15: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16: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17: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18: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1: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一)在我校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医学工作15年以上,有临床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独立而良好地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则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三)任教授和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任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三、培养要求
具有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验,能开设一门以上博士专业学位的专业必修课或选修课,已完整培养过一届以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或参加过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小组工作并完整地协助指导过一届以上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科研要求
掌握本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和动向,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论著要求
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其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文章署名为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临床医学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必须有权威期刊或SCI、EI收录的论文)。
(二)项目、获奖要求
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近五年内主持或主要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二),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原则上在帐经费3万元以上;或近五年内主持横向科研项目且年均到账科研经费达10万元以上。
2.近五年内获国家级科技奖(排名前五),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四),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排名前三)。
附件2:
金融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地市级以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部门任主要领导或在高校从事与金融保险相关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8年以上该领域工作经验,其中在高校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其余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
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并撰写地级市以上金融保险部门的调研报告至少1份,或撰写厅局级以上项目结题报告至少1份。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招标课题(排名前三),或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大型企业或行业部门的金融保险专业相关的横向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附件3: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位)和10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一)在高校从事与法律相关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二)担任副庭长以上的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与法律实务相关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处级(或相当于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
(四)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要求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法律实务部门的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近三年主持或承担法律专业相关的横向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厅局级以上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者(排名前三)优先考虑。
附件4: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高校从事与社会工作相关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或在校外社会工作机构、地级市以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任主要领导,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10年以上该领域工作经验,其中在高校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其余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要求
近三年内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著作(含高水平教材)至少1部(独著或排名前二);或近三年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独著或排名第一)。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社会工作领域主管政府部门的科研项目,或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县处级以上政府部门的社会工作横向科研项目,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厅局级以上社会政策与法规的起草工作者(排名前三)优先考虑。
附件5: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高校从事体育教学、运动训练或在地级市以上主管部门从事体育管理、运动训练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10年以上体育工作经验,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要求应满足以下之一:
1.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
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独立或排名第一),并撰写地级市以上体育管理部门的调研报告至少1份(独著或排名第一);或撰写厅局级以上项目结题报告至少1份(独著或排名第一)。
(二)项目、获奖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过横向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近三年内参与过厅局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并在省部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二等奖至少1项。
附件6: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汉语国际教育主管部门从事管理工作或在高校从事与汉语国际教育相关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10年以上该领域工作经验,其中在高校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其余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要求
近三年内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著作(含高水平教材)至少1部(独著或排名前二);或近三年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独著或排名第一)。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汉办的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汉语教育相关的横向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附件7: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外事、企事业部门从事翻译或外语编审工作或在外事主管部门从事管理工作或在高校从事与翻译相关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10年以上翻译实践经验,其中在高校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其余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口笔译资格证书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者一般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要求
近三年内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著作或译著或教材至少1部(独著或排名前三);或近三年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独著或排名第一)。
(二)项目要求
口译方向应满足曾担任大型国际会议主译,或现任政府外事部门主译。
笔译方向应满足近三年内在省部级以上翻译比赛中获奖至少1项(排名前三);或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省部级以上翻译项目至少1项(排名前三)。
附件8: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地级市以上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任台长,或在报社任社长(或总编),或在大型私人广告传媒企业担任主要领导,或为著名记者、编辑、主持人、媒体策划人;或在高校从事与新闻传播相关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10年以上新闻传播实践经验,其中在高校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其余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要求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出版有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专著至少一部(独著);或出版有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专著至少一部(主编)。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新闻、传播、广告、传媒等专业相关的横向科研项目,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或近三年内主持策划省级以上大型媒体活动至少1次(排名第一);或近三年内撰写重大政策报告并且被省级领导采纳(排名第一)。
附件9: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文物行政部门、文物与博物馆机构从事管理和研究工作或在高校从事文物与博物馆和考古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10年以上该领域工作经验,其中在高校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其余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要求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厅局级级以上文物部门或行业协会的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主持或主要承担过考古、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相关的横向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附件10: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或行业主管部门任主要领导或从事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或在高校从事与工程相关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10年(海外归国人员可为5年)以上该领域工作经验,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要求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与企业联合承担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至少1项(排名前三),或近三年内主持或与企业联合承担地厅级及以上开发或攻关项目至少1项(排名前三),或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企业的横向科研项目或技改项目至少1项(排名前三),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附件11: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农业推广和农村发展相关部门从事技术、管理、培训工作或在高校从事与农业推广相关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具有10年以上该领域工作经验,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并获硕士以上学位。
(三)具有博士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要求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较大的农业技术开发、推广或规划设计项目至少1项(排名前三),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附件12: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一)在我校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医学工作10年以上,有临床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能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位)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获硕士以上学位1年以上。
(三)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
2.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EI、ISTP收录学术论文至少1篇;
3.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并出版学术著作(含高水平教材)至少1部(独著或排名前二),或完成厅局级以上鉴定项目至少1项(主持或排名前三)。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厅局级以上卫生部门的科研项目至少1项(排名前三),或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临床医学专业相关的横向科研项目至少1项(排名前三)。
附件13: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一)在我校附属医院从事口腔临床医学工作10年以上,有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能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独立处理口腔临床医学常见疾病。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位)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获硕士以上学位1年以上。
(三)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
2.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EI、ISTP收录学术论文至少1篇;
3.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并出版学术著作(含高水平教材)至少1部(独著或排名前二),或完成厅局级以上鉴定项目至少1项(主持或排名前三)。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厅局级以上卫生部门的科研项目至少1项(排名前三),或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口腔医学专业相关的横向科研项目至少1项(排名前三)。
附件14: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公共卫生、预防医学部门或在高校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10年以上该领域工作经验,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要求
近三年内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著作(含高水平教材)至少1部(独著或排名前二);或近三年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独著或排名第一)。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厅局级以上公共卫生、预防医学部门的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过与公共卫生专业相关的横向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附件15: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与药学相关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10年以上(海外归国人员可为5年)该领域工作经验,同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要求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源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近三年内或授权专利至少2项(排名前二)。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过大型生物制药企业的科研项目;或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科研项目,或近三年内与或大型生物制药企业联合承担科研项目,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附件16: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地级市以上工商管理部门或大中型企业任主要领导或在高校从事与工商管理相关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10年以上工商管理领域工作经验,其中在高校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其余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
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并撰写厅局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的调研报告至少1份,或撰写厅局级以上项目结题报告至少1份;撰写商业计划书至少1份(独著或排名第一)。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主要参加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招标课题(排名前三),或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大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工商管理专业相关的横向科研项目,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附件17: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县处级以上公共管理领域相关的政府部门任主要领导或在高校从事与公共管理相关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10年以上公共管理领域工作经验,其中在高校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其余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要求应满足以下之一:
1.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
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并撰写厅局级及以上公共管理部门的调研报告至少1份(独著或排名第一);或撰写厅局级及以上项目结题报告至少1份(独著或排名第一)。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主要承担过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招标课题(排名前三),或近三年内主持或主要承担过县处级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公共管理专业相关的横向科研项目,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附件18:
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一、需满足《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工作经历及学历、职务职称要求
在图书情报部门或在高校从事图书情报专业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10年以上该领域工作经验,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要求
(一)论著要求
近三年内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著作(含高水平教材)至少1部(独著或排名前二);或近三年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独著或排名第一);或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并撰写地级市以上图书情报部门的调研报告至少1份(独著或排名第一)。
(二)项目要求
近三年内主持或主要参加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招标课题(排名前三),或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过图书情报专业相关的横向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有一定额度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