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确保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建设实效,现组织开展基地(工作站)和特色项目中心巡查工作,具体巡查方案如下:
一、巡查时间
2025年11月17日-11月28日
二、巡查方式
采取自评和抽查两种巡查方式。
(一)自评
1.自评范围: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已签订校级协议的代表性基地(每个培养单位1-2个)。
2.自评形式:各培养单位11月28日下午五点前提交《郑州大学培养单位代表性联合培养基地信息汇总表》(附件1)、《郑州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自评报告》(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专业学位办审查。
(二)抽查
1.抽查范围:2022年获批立项建设的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2026年终期验收评估)、2025年获批立项建设的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特色项目中心及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项目(附件3,2023年巡查过的基地不再重复巡查)。
2.抽查形式
(1)邀请郑州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开展巡查工作,研究生院安排专人参与,做好通知、协调等服务工作。预计11月28日前完成,具体巡查时间提前通知。
(2)巡查工作包括基地(工作站)和特色项目中心负责人PPT汇报、现场交流、查验建设相关材料等。
3.基地(工作站)和特色项目中心需按照《备检材料清单》(附件4)准备并将备检材料装订成册。
三、其他
1.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基地(工作站)巡查工作由河南医学院统筹安排。
2.抽查基地及工作站标准参照按照《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终期评估验收基本条件(试行)》(附件5)执行,其中示范性工作站应高于验收基本条件;自评基地标准参照《郑州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目标》(附件6)执行;特色项目中心标准参照《 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特色项目中心结项基本条件(试行)》(附件7)执行。
3.对于建设成效较好的项目,学校将优先推荐参与上级评选;对于需要整改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继续保留;项目建设情况直接影响所在培养单位后期同类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