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能力,做好教育部专业学位点申报、工程类8个专业学位类别水平评估的准备工作,对近期在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巡查、专业学位类别相关信息填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通报并对相关问题再次明确。
1.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应严格按照《郑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细则》(2020年)开展,个别培养单位出现实践单位评定意见处培养单位盖章的现象,再次强调专业实践评定意见应由实践单位出具(行业单位或实务单位签字盖章),相关扫描件上传专业实践管理系统,原件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水平评估时检查。
2. 一些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缺少有效期内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部分培养单位虽有有效期内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但缺少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的基地建设和研究生管理办法,在基地开展的相关专业实践活动缺少原始记录和影像图片等。请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一步重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和相关材料的收集梳理,其是专业学位点申报和水平评估工作的重要支撑。
3. 8个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目前是一个专业类别下(或是一个领域下)多个培养单位招生,专业学位类别水平评估相关材料须按类别汇总整合,汇总材料应具有较好的整体性和逻辑性,各专业类别牵头单位应承担好该类别各类材料的梳理汇总工作,协助单位应积极参加牵头单位召集的会议、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为明确责任,再次对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的牵头和协助单位进行明确(见表1)。
表1 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牵头、协助单位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