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于9月7日前将档案按以下要求审查完毕,并将资格审查情况,经培养单位党支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并送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人事档案审查内容:
一、资格审查
1、审查是否符合入学条件。
2、了解整体学生情况,为选拔学生干部、组建党支部物色人选,为以后评优评先,发展党员提供依据。
二、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1、档案内容包括:高中部分、大学部分、在职部分、入党材料、政审材料、录取登记表等。
2、将档案清单按要求填好后贴在档案袋背面 (如缺材料者,请通知本人)。
3、有回执的要将回执填写清楚寄回原单位。
4、按20110年新生名册顺序号从小到大排序。
三、要求
定向、委培生的档案可转到我校也可保留在原单位管理,其他人员档案一律转到学校统一管理。
四、交档案时间安排
1、9月7日上午9:00-12:00,机械工程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生物工程系、电气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教育系、马克思主义学院。
2、9月7日下午2:00-5:00,外语学院、文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 信息管理系、体育系、体育学院、管理工程系、美术系。
3、9月8日上午9:00-12:00,第二、三、四、五附属医学院、商学院、物理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
4、9月8日下午2:00-5:00,法学院、化学系、公共管理学院、工程力学系、建筑学院。
5、9月9日上午9:00-12:00,第一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数学系。
6、9月9日下午2:00-5:00,信息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