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0届毕业研究生即将走向新的岗位,为了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档案转接的时间要求,经研究定于6月23日--6月24日封装毕业研究生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封装档案的具体材料
1、招生录取材料(录取登记表);
2、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时间见培养办安排);
3、成绩单;
4、授予学位材料(申请书、评阅意见两份),(加盖公章时间请咨询学位办);
5、入党材料;
6、创先评优材料;
7、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各培养单位需按要求全部签字、盖章完毕后,将每个毕业生的档案材料集中在一起,按学号顺序排好,并填写封装档案清单。
二、封装档案工作人员的要求
1、由于人事档案管理和转递的严肃性、准确性,要求各培养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负责档案的工作人员必须亲临档案封装现场,另外,根据毕业生人数可适当的选学生助理协助封装。封装时负责档案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做到认真细致,准确无误,交接手续严密。
2、学生助理要求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严守档案秘密,不得泄露档案的内容,更不得抽拆、撤换、涂改档案材料。
3、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到档案封装现场,更不能随意接触档案。
4、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将档案带离现场。
三、封装档案的具体时间安排
1、6月23日上午9:00-12:00,第一附属医院、外语学院、文学院、物理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教育系、马克思主义学院。
2、6月23日下午2:00-5:00,信息管理系、管理工程系、体育系、旅游管理学院、体育学院、工程力学系、美术系。
3、6月24日上午9:00-12:00,法学院、化学系、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历史学院、数学系、水利与环境学院、基础医学院、生物工程系、土木工程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商学院。
4、6月24日下午2:00-5:00,药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建筑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第五附属医院。
5、6月25日上午,全部封装完毕。密封好的档案转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四、就业或考取外校博士毕业生的调档事宜,待档案转交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后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办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7781190,67781191)。
请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配合,圆满完成毕业研究生的档案封装工作。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