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并全体毕业研究生:
一年一度的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即将到来,根据学校的相关会议精神,为了使毕业研究生能够安全、文明、祥和、顺利离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究生毕业教育工作
毕业教育是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研究生毕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以人为本,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和导师等各方面力量,把毕业研究生毕业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目前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落实的情况和存在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帮助毕业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各培养单位要组织毕业研究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将文明离校的要求传达给每位毕业研究生,保证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引导毕业研究生树立到基层就业、志愿服务西部、服务贫困地区的意识,面向全国相关领域就业。
各培养单位要关心每一个毕业研究生离校的时间、去向、交通方式,登记毕业研究生的联系方式;相关党政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工作人员要深入研究生中间,听取意见,做好毕业研究生反映问题、寻求帮助等事项的接待、协调和落实解决工作,关注因就业、经济等因素带来思想压力的同学。
二、认真组织毕业研究生进行毕业鉴定
从“研究生部—资料下载—培养办”中下载《郑州大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郑州大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将存入毕业研究生档案中,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毕业研究生填写,完成毕业研究生自我鉴定和班级鉴定。要求毕业研究生在回顾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填写“自我鉴定”。“导师评价”、“院系鉴定”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防止敷衍了事、过于简单等行为。
三、精心组织毕业纪念活动。
各培养单位根据毕业研究生的特点,将文明离校教育与形式多样的毕业纪念活动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根据本培养单位实际开展一些毕业纪念活动。倡议每个毕业班离校前为母校至少做一件有意义的事,通过各类毕业纪念活动,使同学们受到一次终生难忘的教育,使每位毕业研究生都深深铭记学校的温暖。号召毕业研究生积极关注母校发展,将“校兴我荣”、“饮水思源”等爱校思想传达给每一位毕业研究生,积极组织毕业研究生参加校友会。
四、做好毕业前偿还贷款的各项工作。
扶贫扶志、诚信育人,在毕业研究生离校教育中,各培养单位要求把对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融入其中,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按时还贷。积极配合党委研工部、学贷中心、银行做好本单位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贷款手续的确认。
五、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作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和母校相互告别的仪式,也是研究生人生道路上值得纪念的宝贵经历。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离校氛围,共度离校时刻的美好时光,使研究生感受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庄严隆重,增强对学校、社会和国家的责任,学校定于2008年6月28日上午8:30在新校区北体育馆举行2008年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一)、时间安排
参加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研究生凭票按座位号着学位服于7:50前入场完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负责人和博士生导师(着导师服)请于7:50前入场完毕。
(二)、参加人员
1、校领导
2、校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
3、2008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专业学位和在职申请学位人员自愿参加);
4、博士生导师(有毕业生的);
5、各培养单位党政负责人,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
6、研究生部全体工作人员;
欢迎毕业研究生家人及亲朋好友观礼。
(三)、学位授予方式
授位博士、硕士生按培养单位分别在授位处列队,按顺序上主席台到相应的校领导处,先鞠躬行礼,由校领导扶正流苏,授予学位证书,握手合影留念后按规定路线离开。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于6月26日下午4:00预备会上领取场地座位分布图和入场券,授位研究生凭入场券入场,并务必按座位号就坐。
2、每位被授学位人员与校领导的合影照片由学校统一拍摄,经整理后全部放到院系公共区上,各单位自行下载后交研究生冲印。
3、授予仪式按照先博士后硕士的次序,为避免造成混乱,硕士生授位顺序请按照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进行。
4、全体河南省200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上台领取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5、典礼进行期间,请参加人员自觉关闭通讯工具,不要走动、喧哗,保持会场秩序。授位时,观礼人员不允许上前照相。
6、根据体育馆安全要求,场内不允许抽烟,不许携带易燃物品、不允许穿带钉的鞋子入场。
六、离校手续的办理。
1、6月24日各培养单位到研究生部647房间领取《郑州大学2008届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并进行研究生助学贷款确认;
2、以院系为单位到保卫处集中办理户籍迁移证;
3、到后勤集团(菊园2号楼)办理住宿费清缴、退宿舍钥匙、退电卡手续;
4、6月23—29日到图书馆清缴图书,并办理借书证的退还手续;
5、请毕业研究生导师在离校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6、到院(系)党(团)组织办理党(团)组织关系的转递手续;
7、到院(系)资料室办理图书清缴手续;
8、到院系研究生办公室交回校徽、研究生证和离校通知书,并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9、6月30—7月1日后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转递手续。
研究生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