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豫青联字〔2009〕18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研究生部团委决定开展我校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09年7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整体素质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获得过校级“三好研究生”。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3、“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获得过校级“先进研究生班集体称号”。
4、评选名额:名额分配见附表1
三、表彰和奖励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和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团省委、省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并由学校予以奖励。
四、推荐程序
1、本届评选表彰具体工作由各基层团委组织实施,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提高。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院(系)把关,公示无异议后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要通过此次评先活动的开展,促进全校班集体良好班风建设呈现新局面。
3、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表2)和《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表3)各一式二份,于4月29日上午10点前报研工部647办公室,逾期未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各单位所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汇总名单发送至yangongbu@zzu.edu.cn,并注明“2009年河南省评优评先****院系申报材料及汇总名单”,以便复核。“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河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和“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将在“河南共青团”网站(www.hnyouth.org.cn)上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团委要把评选表彰和推荐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基层团委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基层团委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联系人:李思奇
联系电话:67781705
研究生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9年4月27日
附件:相关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