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6-09-12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郑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水平,适应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迅速扩大的实际,充分发挥研究生学生干部在学校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的骨干、桥梁、纽带作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郑大党研字[2006]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以此意见对研究生学生干部进行规范管理。

12006级研究生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20042005级研究生学生干部任职可不作变动。

2、鼓励研究生跨学科、专业、年级灵活建立创班级,以促进课题研究的需要。我校已逐步推进博士培养单位在学科点设立研究生党支部工作,鼓励各单位按学科点组建研究生科研班级。以学科点科研班级为依托,开展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类活动,使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科研齐头并进、相得益彰,促使研究生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有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任职条件、工作程序,有序推进,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学生干部选拔工作,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本单位各年级研究生班级建制情况和研究生学生干部任职情况(包括年级、班级、团组织、研究生分会),2006级所有研究生学生干部名单、联系方式于925日前上报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备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6912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20069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充分发挥研究生学生干部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中的骨干、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引导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与岗位设置

    1、研究生党支部。有7人以上研究生党员可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政治素质强的学生党员担任,由教师党员担任书记的支部,必须配备学生副书记。支委会另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

2、研究生年级委员会。以学校、培养单位正式编排的学生教学年级为单位,人数在60人以上可设立研究生年级委员会,设年级长1人,年级委员若干人(由本年级各班班长兼任);100人以上的设年级长、副年级长各1 ,年级委员若干人(由本年级各班班长兼任)。

3、研究生班级委员会。按照学校、培养单位正式编排的学生教学年级为单位,人数在60人以下可设立研究生班级委员会,班级设班长、副班长、学术委员、网络委员、文体委员;设立年级委员会的按专业或按就近专业设立研究生班级委员会,班级设班长、学术委员。

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鼓励申请创新班级,跨学科、专业、年级灵活建立班级,整合优秀人力资源,打造学术团队,协作攻关,着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协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培养单位可根据科学研究的需要设置干部,对创新团队型班级给与必要的支持,学校对创新团队型班级给与必要的扶持,在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中要优先考虑创新团队型班级。

4、研究生基层团组织在培养单位团委和研究生党支部的指导下设置。

5、研究生代表大会。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设置学生干部,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研究生分会,可参照校研究生会干部设置设立干部。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在政治、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德优良;

2、工作能力:具备所任职务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水平、语言文字水平和一定特长,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能团结和带领同学做好工作,共同进步。

3、群众威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带头执行研究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维护集体荣誉,能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人、整体与局部的利益关系,有奉献、服务精神,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4、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

6、学生或者学生干部,受到警告处分者,一年以内不能担任学生干部;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在校期间不能担任学生干部;凡上一学期期末学习成绩有一门功课在75分以下者,不再适合担任各级研究生干部。

三、工作职责

(一)研究生党支部

传达、执行学校和培养单位的各项决议、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支部工作计划,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成才条件;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培养单位研究生分会开展工作,组织和发动支部党员积极参加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把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作为对党员考核及对预备党员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研究生年级委员会

在培养单位的领导下,服务年级学生,协助管理老师制定并组织实施年级工作计划;组织年级学生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校、培养单位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导、督促、检查班级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年级重要工作进行决策;引导年级同学积极投身到科学研究中;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团结友爱、文明和谐的年级风气。

(三)研究生班级委员会

在培养单位的领导下,设年级委员会的应在年级委员会的指导下,服务班级学生,结合班级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班级工作计划;组织班级学生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校、培养单位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引导班级学生投身科学研究中,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及健康向上的课外文体活动;带领全班学生创建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科学研究风气浓厚、团结互助的班集体。

四、工作关系

研究生党支部是研究生集体建设的核心。党支部在组织上接受所在培养单位党委(总支)的领导,研究生党支部应指导研究生班级开展工作。团的各级组织实行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双重领导体制。

团支部在工作开展上,应以党支部为核心,团支部在组织上接受所在培养单位团委的领导,并同时接受研究生党支部的指导。

研究生班级是研究生群体的基层组织,是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要载体。要加强对研究生班级的指导,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经费和其它条件。要针对研究生的培养特点,建设研究生科研集体,使之成为研究生锤炼思想、增长才干的重要载体。

各培养单位在工作内容和方法上通过必要的交流活动和有关的事务管理加强纵向研究生党支部与横向年级(班级)之间的联系,有意识地增强研究生的集体归属感,促使集体主义观念的形成。

五、工作程序及任期

1、研究生党支部。

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都应设立党支部。支部委员至少有一年以上党龄。支委会的任期为一年,支委成员可连选连任。在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提前或延期改选。支委会选举的结果和委员的分工,经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批准,报党委组织部和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2、研究生年级(班级)委员会。学生干部产生办法是:学生自愿报名、研究生管理老师资格审查、同学民主推选、培养单位审核批准,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3、研究生年级(班级)委员会,原则上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

4、研究生年级(班级)学生干部的调整,由研究生年级(班级)委员会集体研究推荐学生干部人选,经培养单位审核批准,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六、干部考核

1、会议到场制:开会不得迟到和早退,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召开的会议,必须事先向负责老师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一学期有三次无故未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建议将其免职。

2、工作落实制:研究生年级(班级)委员会每学年应制订工作计划,学年末有工作总结,年级(班级)委员会集体将职责进一步细化,尽可能作到每项工作责任到人;研究生学生干部在落实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培养单位布置的工作中,出现玩忽职守现象,在研究生年级(班级)中通报批评;出现影响同学利益行为,可以考虑将其免职;在具体的工作中,经常对工作提出创新性意见,受到领导表扬或受到广大同学的好评,在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时优先考虑。

七、工作要求

1、研究生学生干部在学校研究生的教育与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任职条件、工作程序,有序推进,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学生干部选拔工作,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2、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新任研究生学生干部的上岗培训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学生干部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升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