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的日常行为,督促研究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努力为广大研究生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提升广大研究生的文明素质和文化修养,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优良校风、学风的蓬勃发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2009年5月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星级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研究生“星级文明宿舍”。
二、评比办法
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校研究生会的直接领导下,由各院系主管领导、分团委、分研究生会协同研究生会组织人员对宿舍进行检查,根据结果评选出星级宿舍和较差宿舍。具体评比办法、结果公布及评分细则参照校文明办《关于开展郑州大学“五星级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的通知》。
三、结果公布及奖惩措施
1. 在评比活动中获得“星级文明宿舍”者,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
2. 出现以下情况者,将依据《郑州大学学籍管理规定》、《郑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07、08级研究生取消其普通奖学金,09级及以后研究生降低、直至取消其“三助”及“学业”奖学金:
(1)无故拒绝检查者;
(2)检查过程中,抵触检查扰乱学校正常管理工作者;
(3)出租床位给校外人员者;
(4)使用违章电气者;
(5)检查过程中,连续两次受到通报批评者;
(6)多次检查不合格且不整改者;
四、组织结构及人员构成
为了更好地开展此工作,请各培养单位成立初评委员会,学校评比委员会设在校团委。具体组成和要求如下:
1.院系初评委员会由研究生主管领导、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院系团委、研究生会有关人员组成;
2.请各院系认真学习本通知内容,切实组织好本院系研究生积极配合星级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
3.对卫生较差的宿舍,各院系要及时给予通报批评;
4.各院系初评委员会需与学校评比委员会密切结合,其工作情况直接与院系年度评优评先挂钩。
郑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
二0 0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