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2007年研究生回迁老校区的计划、时间及经费等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决定解决。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本单位搬迁工作开始前三天到研究生工作部645房间办理和各个校区物业公司的协调工作。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0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