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8年度在校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启动,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调研、核查,将申请贷款人员名单汇总表于2008年5月23日上午11: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邮箱hjzhang@zzu.edu.cn ,同时将纸质一份(签名并加盖公章)报送至行政管理中心645房间。
申请贷款人数应不超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总人数的20%,注意标明申请人所在年级及初次或再次贷款。考虑到首次贷款学生的审批表需要家长承诺书、户口本复印件及两级贫困证明等,审批表到暑假开学统一上交。但要求学生务必将贷款个人信息如实清楚填写上报,以便于贷款信息的录入工作,逾期不补。
在前期催缴贷款利息工作中,截至5月8日仍有31位研究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清贷款利息,涉及法学院、历史学院、信息管理系、公共管理学院、教育学院、文学院、体育系、化学系、电气工程学院、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一附院、二附院13个培养单位,严重影响了我校助学贷款工作的信誉。鉴于此,在本次的申请贷款工作中,上述13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在申请过程中加强对研究生的诚信教育,申请条件审核必须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在上报的申请贷款名单汇总表上,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老师和主管领导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示庄重承诺。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