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7-04-12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和品德的重要环节,依据教育部《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2、    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各单位党组织、复试小组要切实了解掌握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

4、    此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交单位出具的政审表,政审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郑州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见郑州大学主页/学生活动/“研究生之家”(党委研工部网页)或“研究生院/学生工作”网页“表格下载”)

6、    院系的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到院系领取郑州大学研究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510日前未按规定办理者,院系在通知考生本人并做好电话记录后,可以重新调整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