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强研究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研究生院、党委究生工作部决定开展研究生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全面落实岗位职责,认真排查整治研究生校园安全工作中的盲区、漏洞和隐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研究生校园安全。
二、具体内容
(一)政治安全。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健全研究生课堂、讲坛、论坛、刊物等阵地的管理,特别是互联网新媒体的管理。强化源头防控和基础摸排,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关爱少数民族学生,自觉抵制渗透活动。完善信息上报、研判制度,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二)安全宣传教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安全教育“进学校”重要指示精神,要结合新学期开学等重要节点,加强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案例警示等,以防范诈骗、防范传销、防溺水、防火、防盗等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三)研究生实验室安全。严格研究生实验室准入制度,规范实验操作,细化主体责任,明晰各实验室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加强研究生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等。
(四)研究生宿舍安全。严格研究生宿舍用电管理,坚持各单位每周检查制度,强化立查立改,加大私拉乱搭、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查处力度。各单位要通过多形式开展宿舍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研究生的安全意识。
(五)加强对重点研究生的关爱。各培养单位应贯彻落实对重点学生关爱要求,通过辅导员走访宿舍、谈心谈话等途径对全体研究生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周报告”制度,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三、具体要求
(一)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近期组织工作组,对各单位开展研究生安全抽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排查并处理各类研究生安全隐患。
(二)请各单位按要求及时做好安全排查工作,并于9月29日前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本单位安全排查情况报告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房间。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7739527。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