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研究生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21 09:38:1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调动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示范作用,搭建研究生辅导员良好发展平台,推动我校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创一流研究生教育。经学校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全校开展优秀研究生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

二、评选数量

10名。

三、评选条件

1、担任研究生辅导员满3年,原则上需带满一届硕士研究生。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关注时事政治和社会现实,主动学习、创新方式方法,有效开展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爱岗敬业、认真踏实、廉洁自律,严格履行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职责,及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和奖助贷补工作。

4、结合研究生学习生活实际及院系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开展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工作开展有特色、有创新。

5、及时总结提炼相关工作实践,积极参加研究生辅导员培训和辅导员会议,参与研究生德育工作论坛、辅导员论文大赛等活动。

6、一学年内所带研究生各方面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研究生反映好,未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故。

四、评选程序

1、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评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单位党政班子讨论后择优推荐,一个单位限报1人。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结合推荐人选的工作表现和先进事迹材料,确定优秀辅导员拟定名单。

3、学校党委研究通过优秀辅导员最终名单

4、对优秀辅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安排

被推荐研究生辅导员全面总结三年来本人履职工作业绩和工作成效,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填写《郑州大学优秀研究生辅导员推荐表》(一式两份),主管领导签字,院系盖章。于2018年11月27日前将优秀研究生辅导员推荐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01房间。

联系人:刘素娟

联系电话:67781711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