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2018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四、周五)举行。高考关系到国家人才选拔的公正公平,关系到广大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确保考试安全、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教招办〔2018〕413号)要求,现就高考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组织好今年的高考工作、确保高考安全是当前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努力为高考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宣传力度,要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无声入场”、统一文具、人脸识别以及指纹、照片、身份证比对验证等有效措施,严防严打违规舞弊。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高考期间(6月7日、8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坚持正常的教学和集体活动,加强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辅导员老师要核清原因,报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党委研工部备案。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
四、各培养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辅导员应立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名研究生,并认真组织好研究生管理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各培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迅速学习传达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教招办〔2018〕413号)精神,告知全体教师和学生,并将通知文稿放大版张贴在各单位办公楼、实验楼、公告栏等公共场所,并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广泛宣传。
六、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高考期间逐人落实学生去向,并在高考期间(6月7日、8日)每天下午15:30,将有关情况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201房间,电子版发到党委研工部邮箱yangongbu@zzu.edu.cn。
联系电话:0371—67739527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