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31 10:03:1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两年来,我校各学生党支部和广大学生党员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带领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学科竞赛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校风、学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学校推进“双一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迎接建党96周年,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共产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学生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学生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问题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注重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党员主题教育活动。

2.党支部班子健全、风清气正、团结协作、领导有力,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支委和支部成员素质优良,作风正派、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严格党员管理,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正常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制度化、质量高、效果好;每学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党支部所有成员能够主动、按时交纳党费。

4.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突出,能够积极带领党员、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在开展创先争优、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5.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突出。

(二)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主动按时交纳党费。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集体,无私奉献;在创先争优、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起到表率作用。

3.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德、智、体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课程无不及格、重修现象。本科生两年来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等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研究生曾获得过“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A类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者可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学生党支部(含本科生和研究生)每个院(系)限报一个,各院(系)在学生支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统一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党员按照分配名额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由院(系)党组织确定推荐对象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确定。

2.请各基层党组织于69前上报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登记表,表格一式两份(先进学生党支部须附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本科生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报党委学生工作部209房间,联系人:智钢,联系电话:67781112;研究生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报党委研究生工作201房间,联系人:刘素娟,联系电话:67781711。

四、组织领导

评选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评选过程中,要按照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一次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教育,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和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激发各学生党支部和广大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学生党支部登记表

3.优秀学生党员登记表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5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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