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6-05-12 00:00:00

各院(系):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2016年度在校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及已贷款学生续贷(包含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工作已经开展,根据省资助中心以及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文件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上报需求额度
     请各院于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17:00前上报本院在校研究生需求额度(内容需包括首次贷款人数及金额、再次贷款人数及金额、总贷款金额),将纸质版材料送至综合管理中心(行政楼)201室。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由学生在线申请后通过“导出申请表”功能导出申请表,学生签字后交由院(系)进行初审,院(系)审核无误后,在院(系)资格审查处签字盖章。院(系)审查时需着重审查家庭住址信息以及学籍信息。
     注:首次贷款人数不包括2016年新入学研究生;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2、贷款申请与审批
     1、贷款学研究生向所在院提出书面申请,院(系)同意贷款后由学生本人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由系统导出《申请表》自行打印。
     2、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研究生:申请学生前往院(系)现场办理申请手续。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提交:申请表原件(表上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并且由申请学生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复印件各一份。
     非首次贷款研究生:申请学生前往院现场办理续贷手续。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申请表》原件(《申请表》除院(系)公章外,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3、网上操作部分: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在申请贷款之前需先在“在线系统”注册,注册的时候院(系)一定要选择“研究生院”,两年制的同学要选择专业名称里有2年制的相应专业,找不到专业或班级的联系研究生院,有研究生院统计添加,然后登陆、提交贷款申请;再次申请贷款的学生不需注册、直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操作。
     在线系统使用帮助:     http://www5.zzu.edu.cn/student/bgxz/4a44c05f45d441260145d461c9440562.html(学生工作网首页“表格下载”列表中)
     注:非首次贷款研究生需在系统内填写续贷声明(150-200字),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院系经办人应认真审查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有关内容。
     4研究生院研工部贷款管理员登陆业务系统核对学生申请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导入学生申请、并审核逐级上报,详细使用帮助见操作手册(学生工作网首页“表格下载”列表中下载)。我校在校生贷款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时间安排。

注:每位同学每年只能提出1次贷款申请,且生源地和高校两者只能选其一;申请的学、住费金额为不小于1000元的100的整倍数且不超过12000元,生活费不能为0且是100的整倍数,否则不予通过贷款申请审核;学生贷款申请信息状态为“学生录入”时,学生本人可以进行修改及删除,申请信息状态为“已审核”时,学生本人不能修改,如需修改联系研究生院贷款管理员;贷款年限根据年级和学制的,统一选能选择的最长年份。
    如有疑问,请致电

研究生院奖助贷科:0371-67739179

校资助中心助学贷款科0371-67781612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助学贷款申请表.doc

院(系)2016年研究生贷款信息加总表.xlsx

院(系)2016年研究生贷款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