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6-05-05 00:00:00

关于评选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6〕268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郑州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及研究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表彰我校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评选名额

根据我校在校研究生人数,按照省里名额分配精神,今年拟评选推荐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38名、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13名、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13个。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郑州大学2016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依据标准进行评选申报。

三、表彰和奖励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和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省教育厅和团省委颁发的荣誉证书。

四、推荐程序

(一)各院系评选申报工作,在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下进行。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提高。

(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院(系)把关,并在相关网站、院系内公示三天以上。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导师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要通过此次评先活动的开展,促进全校班集体良好班风建设呈现新局面。

(三)学院推选、公示后,请于5月9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报告一式一份、《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不要加页)报研工部201房间。

联系电话:67781711

联系人:刘素娟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5月5日

 

 

 

 

省三好优干名额分配表.xlsx

 

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推荐表(新).doc

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