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研究生: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14级未报送“光大银行卡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未就业证明”到研究生院“奖助贷科”审核和“人事档案”未转入研究生院档案室的研究生,其“国家助学金”将不予发放。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抓紧时间统计存在以上问题的研究生的相关信息,整理、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奖助贷科”审核。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0日,即日起将不再办理此项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奖助贷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7739179。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