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启动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6-04-26 00:00:00

      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签署协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涉及的学科专业有: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化学工艺、凝聚态物理、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基础数学。现选拔学生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院系、学科做好推荐与选拔工作。

 

郑州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2006年报名须知

1申请资格

   a)郑州大学在学的全日制直博生或普博生;

   b)已修课程成绩符合要求;

   c)符合香港城市大学的最低英语要求

l         国内的College English Test 6(CET6)至少490分;或

l         托福考试(TOEFL)至少550分或以上(即托福计算机考试至少213分);或

l         雅思国际英语语言测试(IELTS)总级别6.5级或以上;

l         其他同等的英语水平

 

2学科领域

经两院审批同意开办的学科领域有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化学工艺、凝聚态物理、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基础数学。

 

3申请\录取程序及其他事项

a)有兴趣参加联合培养项目的同学请仔细阅读有关招生材料,妥善填写报名表格,并邀请两位老师\教授填妥有关的咨询人表格(referee’s report)。

b)将填妥的报名表格,以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英语考试成绩单等文件的副本,提交予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培养处。

c)录取结果将于20067月书面通知申请者。

d)获录取的同学一般于200607年第一学期开始入读此联合培养项目。

 

如有疑问,请与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或香港城市大学研究生院联系。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香港城市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 0371-67781709                                  8522788-9075

图文传真:0371-67781706                               8522788-7097

电子邮件:                                              sgalex@cityu.edu.hk

互联网址:http://gs.zzu.edu.cn/                         http://www.cityu.edu.hk/research

 

 

郑州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方案简介

 

郑州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於二零零六年起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开展研究生的联合培养工作。有关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方案细节如下:

 

1. 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科领域范围

   两校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目前只限已确定的学科领域)

 

2. 学习地点与安排

   原则上学生第一学年在郑州大学,修读并完成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后,前往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修读部分专业科及完成学位论文。

   若经两校同意,学生修课所得的学分可获两校互相承认。联合博士培养项目的修读年期有学生前往深圳后起计一般不超过四年。

   联合培养期间,香港城市大学的导师将到深圳研究生院指导研究生的科研工作或授课,学生亦可到香港城市大学进行短期研究工作或参观访问。

 

3. 学业督导安排

   学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即由郑州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各指派一名教师作为导师。学生的培养计划,包括专业课的选择、研究方向的确定和学位论文的选题,由两校导师共同商讨决定。学生在郑州大学,其学业主要由郑州大学导师督导;在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时,由两校成立的督导小组(Qualifying Panel)跟进其学习进度。督导小组的基本成员包括两校的导师(Supervisors)。

 

4. 培养方式

   联合培养计划必须满足郑州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对研究生的要求。联培生要在每学年年终递交年度研究进展报告中英文各一份,供督导小组审核。若学生的学业进度未如理想,督导小组可要求该生退出联合培养计划研究生项目。学生退出后的安排由郑州大学有关单位及学生本人共同商量确定。

 

5.学位论文评审及学位授予

学生完成论文研究工作后,要提交一份以中文或英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及一份相应的英文或中文翻译本。郑州大学及香港城市大学按两校有关规定共同安排学位论文评阅。论文评阅通过后,两校会邀请专家组成联合答辩委员会(Joint Examination Panel),为学生进行答辩。学生完成两校的课程要求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分别申请由两校授予的博士学位。成功获授予学位的毕业生可得到郑大和香港城市大学分别颁发的学位/毕业证书。

 

6.学术论文署名

联合培养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而发表的论文署两校名称。署名的先后几其他安排由两校有关单位商议决定。

 

7.奖学金评定

在深圳期间,香港城市大学向联培生提供每人每月人民币2000元的研究生奖学金(金额可按时调整),以资助其生活费及学业所需等开支。原则上学生每学年可享有合计一个月的寒暑假,学术超过规定的假期,香港城市大学会停止发放有关月份的奖学金。

 

督导小组每年评核学生多学习进度,以建议会否继续发放研究生奖学金。学生若中途无故退出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必须把曾获发的全数奖学金金额逾指定期限内归还香港城市大学。

 

8.住宿安排

    学生在深圳期间,会获城大安排入住宿舍,宿费由城大承担。

 

 

附报名表:

Application Form 2006.rar

工作日程安排:

   

     

430

公布郑州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方案

520

院系集中将报名学生全部材料和报名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525

培养办初步审核材料,确定拟选名单

530

研究生院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61

向香港城市大学提交申报材料

623

两校确定首批联合培养学生名单

71

香港城市大学发出录取信

715

郑州大学确认入读联合培养学生名单,向香港城市大学提供学生学籍等材料

20069

联合培养学生入香港城市大学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