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我校开展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硕士点工作今年首次启动,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工作,仅限于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历史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范围内进行。
2.自主增列博士、硕士学科按《郑州大学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硕士点暂行办法》执行(见附件1,可下载)。
3.申报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报送时间:各院系于 12月14日下午4点前交研究生院学科办(新校区管理中心639)。
报送要求:《郑州大学自主增列博士(硕士)学科、专业简况表》一式三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表》一式三份,同时电子版发至学科办信箱:xkb@gs.zzu.edu.cn。《简况表》《备案表》均可在附件下载。
联系人:祁秀霞 电话:67780059
研究生院
2006年12月6日
附件:1《郑州大学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硕士点暂行办法》.rar
附件:2《郑州大学自主增列博士学科、专业简况表》下载.rar
附件:3《郑州大学自主增列硕士学科、专业简况表》下载.rar
附件:4《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表》下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