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07年研究生迎新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7-08-24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07级硕士研究生2908名、博士研究生167名定于9月2日到新校区报到。为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迎新任务,根据郑州大学关于2007年迎接新生工作实施意见,结合研究生工作实际,制定郑州大学2007年研究生迎新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时间安排

研究生报到时间为9月2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9月3日硕士研究生进行结核菌素实验,为避免传染病在学生集中区传播,要求新生必须进行此项实验;9月4~7日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研究生开学典礼暨入学教育;9月10日正式上课(课程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上);9月15日全天、16日上午办理新生入户手续。

2007年10月18日(暂定)举办郑州大学2007年研究生文艺汇演。

二、工作安排与要求

1、迎新期间工作时间为早7:00~晚8:30,其它时间各培养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

2、迎新工作以院系为主体,在各院系办公地点归口迎新。

3、各培养单位于8月29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材料:

①按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人数发放学籍卡(一式两份)、研究生证、校徽。

②2007级硕士研究生住宿安排方案(后勤集团提供),博士新生住宿在老校区。

4、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工作部在理工一期共享平台大厅设立现场咨询点,负责研究生报到咨询、协调,24小时值班咨询电话:67781705。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迎新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提前准备;请8月27日下午4:00前上报本单位负责研究生迎新工作的领导与负责老师名单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发送到yangongbu@zzu.edu.cn,或直接报送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647房间,电话:67781705)。

院系在各自办公位置设置新生接待站,根据本单位研究生人数选派工作人员和学生做好引导、接待、报到工作。在新生报到后派高年级学生帮助新生运送行李到研究生生活园区。

研究生到培养单位先办理报到确认手续。培养单位要重点审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认真核对是否与准考证相片相符合,核实人事档案调入情况,如有情况立即报研究生院,同时上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发放交费收据、学籍卡(一式两份)、研究生证、校徽、就餐卡(每人收取100元,各培养单位负责到结算中心统一结算),根据研究生住宿安排方案告知住宿地点,研究生凭交费收据到相应宿舍楼办理住宿手续;收取党团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计划生育证明,定向、委培、自筹协议书和代收医疗保险费;请各培养单位经办人在办完各项手续后务必签字负责。

6、报到结束后,请按要求于9月20日前交回以下材料:

①研究生填写好的研究生证、学籍卡(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综合管理中心635房间,电话:67781709)

②定向、委培、自筹协议书交研究生院招生办(综合管理中心632房间,电话:67781710)。

③工资关系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院综合办(综合管理中心646房间,电话:67780050)。

④郑州大学2007级研究生报到注册信息汇总表、郑州大学2007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流程表(按学号顺序装订成册)、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按学号顺序装订成册)交研工部存查(综合管理中心647房间,电话:67781705)。

7、研究生人事档案经各培养单位审查后于9月20前统一交到研究生院档案室(综合管理中心649房间,电话:67781700)。

8、各培养单位在新生报到前到学校出版社征订教材,新生报到时在各院系购买教材。

9、新生报到一周内,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安排学生与导师取得联系,学生本人凭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培养计划模块进行选课,导师凭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对所指导学生的培养计划进行审核,完成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以便新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10、各培养单位安排专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于8月27日到二期生活园区餐卡充值处领取就餐卡(联系人:王相宇,联系电话:67780039)。

11、请各培养单位安排专人8月31日到财务处收费科(综合管理中心211室)领取研究生交费收据。

12、迎新结束后各培养单位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13、研究生入学的绿色通道是国家助学贷款。各培养单位必须审查、整理、收齐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的相关资料(原则上不超过本届研究生的20%)报研究生院(综合管理中心645室,电话:67781711),经审批后方可报到注册。

14、各培养单位安排高年级研究生同学于8月30日上午9:30到研究生院633室参加代收医疗保险费培训会议,2007级新生在100人以上单位派2人,100人以下的单位派1人。

15、迎新相关活动、工作安排及表格见附件1~4。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7年8月24日

 

 

附件1:郑州大学2007级研究生开学典礼暨入学教育活动安排

附件2:郑州大学2007级研究生办理入户和换发身份证日程安排

附件3:郑州大学2007年研究生文艺汇演工作安排

附件4:郑州大学2007级研究生报到注册信息汇总表


附件1:

2007级研究生开学典礼及入学教育活动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开学典礼及入学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开学典礼暨入学教育活动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

2.开学典礼暨入学教育活动,主要应包括:

①组织有关领导、导师与新生见面,介绍学校、院系及所属专业基本情况,同时制定本人的培养计划。

②组织研究生学习《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郑州大学违纪处分规定》、《郑州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郑州大学学生申诉办法》、《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郑州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郑州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管理规定》等。

③选拔研究生班级临时负责人,商讨党支部、班集体建设事宜。

④组织一次座谈会,邀请部分导师、研究生干部和老生代表,为新生介绍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的体会、经验,以及本单位研究生活动开展情况,让新生尽快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生活。

 

 


附件2:

关于2007级新生办理入户及身份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级研究生入户及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学生按时办理。

一、办理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16日上午。

二、办理入户时需提交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用B5纸复印)。

三、在户口迁移证正面上方用铅笔标明学生本人所在的院系、专业、学号、身高和联系电话。

四、入户和换发身份证需交费(额度另行通知),本费用为代收,收缴完毕后将统一上交地方公安部门。

五、办理手续的地点为校综合管理中心一楼中心展厅(综合管理中心一楼后厅内)。

六、各院系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月15日上午8:30—11:30

1.电气工程学院  2.机械工程学院  3.土木工程学院  4.化学工程学院

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环境与水利学院   7.建筑学院  8.工程力学系  

9.管理工程系

 

9月15日下午13:30—17:30

1.新闻与传播学院  2.文学院  3.商学院  4.教育学院  5.法学院 

6.历史学院  7.公共管理学院  8.旅游管理学院  9.外语学院 

10.信息管理系  11.体育系  12.体育学院  13.美术系

 

9月16上午8:30—11:30

1.物理工程学院  2.数学系  3.化学系  4.生物工程系  5.信息工程学院

6.基础医学院  7.公共卫生学院  8.药学院  9.口腔医学院  10.护理学院

11.第一附属医院  12.第二附属医院  13.第三附属医院


附件3:

郑州大学2007年研究生文艺汇演工作安排

一、时间:2007年10月18日(暂定)

二、地点:(另定)

三、参加人员:2007级新生,2005、2006级研究生代表,导师代表和研究生院老师。

四、组织领导: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办,由研究生院团委统一组织,各院系研究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参赛节目。

五、晚会内容:

汇演的主题:通过欢乐祥和、健康向上的文艺节目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欢迎2007级研究生到郑州大学学习、生活,展示研究生教育成就和研究生积极健康的精神风貌。以歌曲、舞蹈、相声小品等多种形式,以研究生院老师节目、研究生导师节目、研究生节目及邀请节目来丰富研究生校园文化生活,增进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之间的交流。

六、具体要求: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准备节目,节目以一、二年级研究生为主。每个单位至少报名一个节目(不超过三个节目),节目于9月15日前上报,同时上报文艺汇演负责研究生名单及联系方式。

2、研究生工作部于9月27日~28日组织评委对节目进行预演选拔,并及时通知各培养单位,由研究生院团委具体负责节目彩排。各培养单位具体负责晚会工作的学生干部要听从统一安排,保证彩排人员及时到位。

3、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好研究生观看演出。

七、奖励形式:

文艺汇演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最佳组织奖1个、优秀节目奖若干个予以奖励。


附件4:

郑州大学2007级研究生报到注册信息汇总表

院系(盖章):                      

报到情况

医疗保险

国家助学

贷款情况

应到

人数

实到人数

报到率(%)

注册率

(%)

参保

人数

参保比例(%)

贷款

人数

贷款比例(%)

 

 

 

 

 

 

 

 

学历学位证明

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

同等学力

学历证书

比例(%)

学位证书

比例(%)

学历证书

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