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08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08]1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省属普通高校学生临时补贴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办教[2008]20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全体全日制研究生给予临时生活补助。此次补助分为全体全日制研究生(有学籍在册的学生)临时生活补助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助,具体事宜如下:
一、全体全日制研究生(有学籍在册的学生)临时生活补助
1、发放对象: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2、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贴期限为4个月(2008年3月至6月)。
3、发放办法:此次补贴款以现金直接发放。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有学籍在册的学生)临时生活补助
1、发放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有学籍在册的学生),按照全体全日制研究生(有学籍在册的学生)人数的20%。
2、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贴期限为4个月(2008年3月至6月)。
3、发放办法:此次补贴款以现金直接发放。
4、贫困生必须在院系予以公示。
三、具体材料报送要求
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3月21日上报至研究生院研工部645房间。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