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郑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第二批)暨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候选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6-09 17:16:5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候选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整体安排,现同步开展2026年郑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第二批)与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候选成果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原则上应为各单位2024年、2026年获得河南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特等等级的成果。

(二)申报成果须满足教师函〔2026〕1号文件及其附件4《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中关于申报的各项要求(详见教育部官网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58/202605/t20260528_1437936.html)。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成果主持人按要求填写《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以“申报单位名称_成果主持人姓名”格式命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初审推荐

各培养单位严格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坚持质量优先、择优遴选原则,做好内部推荐工作。

(三)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综合评议后择优推荐至河南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所有材料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河南医学院所属单位由医学研究生办公室报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周一)上午10:00。

1.电子版材料:申报书(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pybproject@zzu.edu.cn

2.纸质版材料:申报书、签字盖章后的推荐汇总表各1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校综合管理中心236室)。

四、有关要求

1.本次推荐工作坚持向一线倾斜,突出教育教学实践导向,鼓励一线教师深度参与成果培育与申报。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聚焦成果凝练,提升内涵特色,突出原创性与示范性。鼓励各单位整合校内、校外及省外高校优质资源,科学组织申报。

3.各单位要做好资格审查,确保成果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对成果完成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进行全方位考察。

4.各单位要加强公示,畅通监督渠道,杜绝任何形式的挂名、搭车等行为,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67780053


附件:1.2026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