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9〕4号)的规定,经研究生申请、培养单位考核和研究生院审议,本次硕博连读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已确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学习)单位和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81709
电子邮箱:pyb@zzu.edu.cn
特别说明:公示中的研究生仅表明通过硕博连读生资格审核,能否录取为博士研究生以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程序及要求为准。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