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配合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研究生导师管理,凸显导师的岗位属性,我校将实行导师聘任制。根据聘任工作需要,现需进行导师近三年工作业绩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必须在本学期结束前对在岗的导师进行一次考核,尤其要重视兼职导师的考核,考核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单位自主决定。
2、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合格的在岗导师名单报校学位办公室。
3、已连续三年进行过考核的单位本次可不再进行考核,但须将近三年考核合格的在岗导师名单报学位办公室。
4、凡无故不参加考核和考核不合格导师,今年九月起将不予聘任,2009年将不允许招生。
郑州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