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10 08:34:29

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流创新生态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科技创新“头羊”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32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3.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4.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5.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6.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初选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各学院、培养单位可限推1名本科生和1名研究生作为“创新之星”候选人。

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13日。

(二)学校评选

本科生由学工部评审、研究生由研工部评审,最终择优推荐5名同学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

(三)表彰奖励

省教育厅将对“创新之星”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遴选工作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限额择优推荐。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使评选过程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在学校掀起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新热潮。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3、请各学院、培养单位于5月14日12:00前将本单位大学生“创新之星”申报材料报送(附件1和附件2,各一式一份)至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同时上交论文、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核验,本科生报送至2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gl@zzu.edu.cn;研究生报送至2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bu@zz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学工部联系人:王老师 0371-67781112

研工部联系人:张老师 0371-67739527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