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23级研究生新生将于9月10日到校开学报到。为做好新学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迎新及新学期开学各项任务,根据郑州大学2023年迎新工作实施意见,结合研究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对郑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迎新和秋季新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迎新工作时间及地点安排
1.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0日,迎新工作时间为7:00—20:30。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迎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做好迎新工作方案,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新生报到的有关规定,确保高效、有序、安全地完成迎新工作。
3.各培养单位应在本单位设立迎新报到点。部分在多个校园有新生住宿的培养单位,应该设立多个迎新报到点。
4.各培养单位应安排人员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新生报到接待点做好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具体位置为:
(1)商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管理学院、历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校本部)、哲学学院等单位,在主校区图书馆东门广场设立迎新接待点。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建筑学院、化学学院等单位,在主校区泊月长廊天健大道路口设立新生报到接待点。
(3)医学科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物研究院、农学院等单位,在主校区基础医学院南广场设立新生报到接待点。
(4)护理与健康学院、美术学院等单位在主校区护理与健康学院校园设立新生报到接待点。
(5)化学学院、物理学院、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医学科学院(部分)、第三附属医院、河南音乐学院、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部分)、书法学院等单位研究生新生在主校区南校园(郑州市大学路75号)报到,各单位应在南校园按学校要求设立新生报到接待点。
(6)水利与交通学院、河南先进技术研究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力学与安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部分)、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单位新生在主校区北校园(郑州市文化路97号)报到,各单位应在北校园按学校要求设立新生报到接待点。
(7)医学科学院和第一附属医院部分研究生在主校区东校园(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报到,两单位应在东校园设立新生报到接待点
(8)各附属医院研究生新生在附属医院安排的报到地点报到。
5.其他特殊情况的研究生报到地点,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6.研究生具体住宿校区和宿舍信息,以后勤管理处和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二、报到流程
1.迎新车辆及新生到达各校区后,进入校园到各培养单位设立的集中报到点报到。
2.研究生在各培养单位设立的新生报到点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领取校园卡、住宿通知单。
(2)学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审核后副本联交院系)、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培养单位进行审核。请各单位收取所录取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收取人事档案材料。
(3)各单位应及时为已报到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点击报到。
(4)研究生报到缴费后自动电子注册(开学前三天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缴学费、住宿费等)。
(5)各单位应通知学生,在报到后及时在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中完成研究生新生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包括个人信息、家庭情况、政治面貌、学习表现等。
(6)收取党团组织关系、往届生的工资关系转移证明(或档案存放证明)、定向生的定向协议书等。
3.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志愿者引导、帮助新生到宿舍安排住宿。
4.后勤部门在各学生宿舍楼发放宿舍钥匙。
5.如有缴费、注册、住宿、招生录取、绿色通道、校园卡办理等问题,可到综合服务办事大厅(荷园1号楼)设立的现场咨询点解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在大厅现场咨询点联合办公。
三、迎新及新学期工作安排
1.各培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迎新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准备,应选派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志愿者做好引导、接待、报到等工作。
2.研究生开学报到期间,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在综合服务办事大厅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研究生报到咨询和协调工作。(67730046、67730047)
3.各培养单位一定要以方便学生、以人为本为原则做好迎新工作、设立报到点,安排志愿者帮助新生运送行李到相应的生活区。
4.研究生开学报到当天,迎新车辆、新生及其亲友可以入校。
5.研究生新生住宿安排方案由后勤管理处提供,详见后勤管理处通知。校园卡、缴费收据由财务处提供,请各单位到财务处(综合管理中心706房间)领取。研究生证、校徽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各单位应做好新生报到基本信息核对工作。对新生本人与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审查过程发现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7.研究生新生本人需持入学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从规定的报到之日起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研究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应按程序及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审批手续。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及时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
8.各培养单位应于新生报到当天完成研究生开学报到信息统计工作,并于当天下午16:00前在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中为已报到研究生完成报到手续。(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系统支持,综合办电话:67780050;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话:67739527)
9.新生报到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将新生往届生工资关系证明、定向协议收齐后,填写详细清单,经负责老师签字、盖章后,于9月20日17:00前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4房间。(电话:67739179)。
10.各培养单位应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郑州大学2023级研究生入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在9月11日至25日期间组织开展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
11.各培养单位在审查完新生档案后,形成新生档案审查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27日17:00前统一交到研究生院档案室649房间,研究生人事档案封装及移交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电话:67781700)。
12.各培养单位应在研究生报到后详细排查研究生新生思想动态,重点排查研究生在假期有无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有无因汛情、疫情等灾害受灾,有无因家庭经济困难、疾病或心理健康问题而严重影响学业的研究生,如有应及时调查并上报。并要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对涉及有安全稳定的隐患特别是研究生宿舍和研究生实验室进行逐一排查,对广大研究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做好各项安全预案。
13.请各单位于9月12日下午17:00前将由主管领导签字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秋季学期研究生开学排查部署工作情况报告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房间,报告内容应包含各年级研究生返校情况、未报到研究生具体情况、研究生思想动态、研究生突发状况、新学期研究生工作安排、新学期研究生安全排查情况、研究生学风建设部署情况等。(电话:67739527)。
14.开学两周内,各单位应详细排查在两周内未到校报到、未请假或请假超期的各年级研究生具体情况,并将本单位在两周内未报到相关研究生基本信息、核查落实情况、通知记录等形成纸质版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9月25日当天下午17:00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4房间。(电话:67739179)。
15.研究生入学后,各培养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6.新生报到后,各培养单位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帮助学生办理党团组织关系。具体要求详见组织部和校团委网站通知。
17.保卫处将在综合服务办事大厅(荷园1号楼)户籍事务窗口集中为新生户口迁移,请需要办理的研究生新生按照研究生院网站《郑州大学2023级研究生办理户口迁入须知》相关要求,于9月25至28日前去办理。
18.研究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期交学费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无故不按期交学费按照学校规定不予注册。各培养单位应及时按通知要求审查、整理、汇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的相关资料,汇总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4房间。(电话:67739179)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