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按照学校《关于2023年暑期安排的通知》要求,学校于7月24日开始放暑假,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9月10日注册报到,高年级研究生9月9日至10日注册报到,教职工8月31日开始上班。为进一步做好暑期研究生安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暑期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各培养单位应强化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全覆盖的暑期研究生安全工作网络,明确职责与分工,明确导师、辅导员、实验室负责教师等研究生教育相关人员的具体职责,完善研究生日常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做好研究生实验室管理,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要求有研究生暑期留校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安排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辅导员在校值班;有研究生留校的实验室,必须安排教师在校指导。辅导员、导师应保持与暑期离校研究生的沟通联系,掌握研究生学习健康状况。各培养单位应健全本单位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遇到突发事件按照标准程序做好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报告。
二、全面开展集中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
各培养单位应增强安全意识,对暑期研究生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应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在暑期前集中对本单位责任区域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本单位研究生实验室、教室、宿舍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和安全漏洞,确保不留死角。要逐级落实研究生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将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暑期留校研究生安全。
三、认真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各培养单位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居安思危、知危图安的风险意识,以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为镜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研究生暑期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广大研究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应加强交通、消防、用电、食品、汛情、水域、自然灾害、心理健康、实验室、防电信诈骗、防网络信贷诈骗等方面安全教育工作,增强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研究生注意人身、财产、公物等安全。对外出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实训、外出培训等活动的研究生要重点加强防溺水、防诈骗、饮食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逐人建立联系通道。
四、完善暑期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暑期工作要求,详细掌握留校研究生名单及每天在校情况,及时了解研究生离校回家、社会实践、就业实习、学术交流等具体情况,导师和辅导员应加强与研究生沟通联系。要求研究生离校前宿舍、实验室锁好门窗,关闭电源。严禁研究生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研究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严禁各培养单位未经审批组织研究生暑期外出实习实践,各培养单位应在暑期对需要重点关爱的研究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