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档及政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07 15:31:4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新生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档和政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档工作安排

1.本年度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通过网上发放电子版,拟录取研究生可登陆以下网址直接打印调档函(可打印为彩色)。部分培养单位因录取工作暂未结束,会存在部分研究生无法打印调档函情况,待录取结束后请各单位通知拟录取研究生及时查看并打印调档函。网址为:http://gs2.zzu.edu.cn/srch/shifting/doctorShift.html。如有需要纸质版调档函的拟录取研究生,请联系拟录取的培养单位,培养单位统计信息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办理。

2.拟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凭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调档。于2023715日(应届毕业生可于91日)前将档案用中国邮政快递邮寄或送至所报考我校拟录取的培养单位,郑州大学硕士毕业生由培养单位统一调档。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经学校审查后会及时返还。

3. 非应届毕业生中:有过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工资转移通知单(部分单位没有则无需提交)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没有过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4.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必须自行下载《郑州大学录取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依据协议书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其中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定向协议须于2023715日前提交至拟录取的培养单位。

5.各培养单位应对所调入研究生档案进行初审,因故不能按期寄送全部或部分档案的,由培养单位填写《郑州大学2023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档案未到信息汇总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和加盖本单位公章,连同拟录取研究生原所在院系或单位开具纸质证明(无规定格式)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综合管理中心649室),电子版发送至yjsdangan@zzu.edu.cn。

二、政审工作安排

1. 政审主要通过函调方式进行考核。请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委或党总支)对该考生的现实表现,按照规定内容实事求是填写,具体内容应该包括拟录取研究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并明确政审是否合格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对于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委(总支)填写并加盖党章;对于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党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填写,首选是党务部门,其次是人事部门;没有工作单位的,则由档案托管部门填写或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镇、街道办事处填写。

2.各培养单位须对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进行考核,确有必要时,培养单位应派工作人员或委托当地有关党组织直接与拟录取考生面谈或到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了解情况、收集信息。政审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单位填写《郑州大学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政审情况汇总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和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后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综合管理中心649室),电子版发送至yjsdangan@zzu.edu.cn。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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