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课程管理模块已经运行,请各培养单位登陆后仔细核对录入的课程名称和实际开设的课程名称以及上报研究生院的成绩中的课程名称,三者必须一致,不一致者,请务必于4月22日前将其改为实际开设的课程名称(要求全称)。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名称可以在系统中直接修改,成绩库中一定要按实际开设的准确名称填写,否则,成绩库将不能导入管理系统,并将导致今年的毕业生不能正常打印成绩单,影响学生的正常毕业,造成的后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0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