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与龙头企业建立研究生工作站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28 16:47:27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校申报的机械工程、交通运输两个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按照郑州大学2019年重点工作提出的“加大专业学位博士培养规模,改革工程博士培养模式,与龙头企业建设3-5个校外实践和联合培养基地”的精神和《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学位办〔2018〕15号)要求,应进一步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提高校企联合培养质量。

参与工程类博士培养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与1所龙头企业签订研究生工作站协议,围绕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通过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人才、申报重大科研项目、产出重大科研成果,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前未与龙头企业签订协议的单位,2020年不能开展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招生。

请涉及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加快推进与龙头企业的深度产教融合。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