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学部会议通知及相关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05 17:34:4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完成三级学位审核,理顺各项工作,现将学部会会议安排、预审工作等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特别提醒:本次三级学位审核仍然执行《关于公布郑州大学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和院(系)教授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通知》校政[2016]10号文件公布的委员会组成。

请各学院在6月10号之前开完教授委员会。

一、学部会议时间及地点安排:

1、理科学部会议:6月13号上午830

2、科学部会议:6月13号下午300

3  工科学部会议:6月14号上午830

4、文科学部会议:6月14号下午300

学部会议地点:综合管理中心第四会议室

二、各学院教授委员会6月10日-12日需提交学位办预审材料:

1、经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需上报学部会的《郑州大学荣誉硕士统计表》(见附件)。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情况表》。

3、《2019年上半年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4、文字汇报材料包括:本次教授委员会拟授学位人员情况,未通过论文评阅、答辩、复制比检测、教授委员会审核等环节的人员情况。

5、经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需上报学部会的不宜公开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不宜公开理由,不宜公开时间等由各学院在学部会上具体汇报)(学部会审核通过后三天内学院统一送申请书至学位办盖章)。

6、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及检索证明。(请一人一袋注明学院、姓名,内附一份教授委员会审核过并签过字的简况表,由学部委员及学位办分别核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结束后各学院来学位办领取)

7、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本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全国统考合格证明及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在职博士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英语统考合格证明、规培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证书一人一袋装好注明学院、姓名并附审核名单;在职专业学位按附件表格要求提交材料。各学院教授委员会结束后尽快整理上述材料到学位办提前预审。

8、所有提交本次学部会议审核的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学费缴纳情况证明。(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博士、硕士学位申请)

9、学院教授委员会未全票通过者名单。

10、除三级学位授予议题外,其它各单位需提交学部讨论的议题。

三、各学院教授委员会需直接提交学部会议审核材料:

1、博士

①申请博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

②申请博士学位简况表一式15份(全日制博士表决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按表决票顺序装订成15份,用B4纸打印)及电子版。

博士学位简况表中发表论文部分,请各学院在每篇文章后“成果收录检索情况”栏标注清楚收录类别(如SCI、SSCI等),同时手写添加该篇文章是属于本学院发表论文要求中的A类、B+类、B类。分会核签部分必须为审核人手写签名。

③匿名评阅意见书。

2、硕士

①申请硕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表决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

②申请硕士学位简况表1份,简况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并按表决票顺序装订。

3、在职人员

①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按不同类别排序)。

②简况表一式15份(按表决票顺序装订成15份)。

四、其它要求:

1、各学院主管院长代表教授委员会分别向学部委员会汇报本单位拟授学位人员情况(拟授予各级、各类学位人数,未通过论文评阅、答辩、复制比检测、教授委员会审核等环节人数及原因等)、申请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情况(含标准、通过人数、审议程序等。论文终稿(第二次检测)复制比超标且教授委员会认为不应影响学位授予推荐的,须以书面形式逐人阐明通过理由并上报学部会议进行审议。

2、学院教授委员会未全票通过者,申请人须在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现场答疑,详细说明本人学位论文可能存在的质疑,由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审核意见,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未通过申请人答辩的驳回申请,申请人修改学位论文至少半年后重新进行三级学位审核程序。

召开学部会议时各学院应携带教授委员会会议记录本提前候会,并准备好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