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7年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信息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按《郑州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实施办法》(〔2016〕8号),现统计2017年度研究生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情况,请各培养单位做好高水平论文信息统计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论文发表时间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统计范围
研究生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按论文发表时间计算)发表的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郑州大学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3.高水平学术论文的界定
(1)理工医类
JCR 2区 (中科院分区)及以上论文(须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检索证明,证明上应注明分区信息)。
(2)人文社科类
按《郑州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所列“在学校认定的所属学科及相关学科最有学术影响力的期刊(简称A类期刊)”。
二、论文信息上报程序
各培养单位汇总研究生学术论文信息后,按附件格式填写《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发放表》,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后附《检索证明》于2018年11月21日前报送至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至学位办公共邮箱xwb@zzu.edu.cn,邮件主题加注“XX单位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发放”。
各培养单位严格审核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原件、检索证明等资料,严禁弄虚作假。学术论文复印件、检索证明原件由培养单位存档备查。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