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查盲评名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24 10:22:3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质量,今年下半年将继续进行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匿名评阅工作,匿名评阅的抽查名单由研究生院公布,匿名外审的具体操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要求如下:

一、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下列人员必须参加匿名评阅

12018年下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抽检名单(见附件)

2、学院盲审抽查人员

3、之前参加盲审结果不合格者

4、所有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5、拟申请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者

二、匿名评阅的具体程序及要求

送审学位论文均需通过复制比初次检测,未经检测及复制比较高且未做修改的学位论文不得送审。被抽查人员应在1026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隐去导师、作者姓名及致谢部分的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一式三份,论文评阅书在研究生院主页的文件下载区下载)。学院在认真核对检测结果后,分别寄给省外高校的相关学院评阅,评阅人应为硕士生指导教师。

对于抽查到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学院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包括匿名送其它高校评阅、匿名送相关行业专家评阅、聘请实务专家集中审核等多种审查方式。如采用匿名送审的方式需附本专业学位论文具体要求以便专家参考。

三、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相关政策

1、从2008年起,我校每年评选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00篇,同时加大奖励力度奖励获奖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获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保留历史记录供常年查阅,并给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励书报费500元。

2、省级优秀学位论文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推荐,省级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除享受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和校相关奖励外,导师次年招收第二个硕士生所需资助的助研奖学金由学校支付。

3、未经过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不能参加校级优秀论文的评选,请导师、学生相互转告,为申报优秀论文做好盲审工作。

42019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将定于20196月份进行,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异议处理办法

① 1位及1位以上评阅人认为被评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时,原则上应尊重评阅专家意见,申请人不得参加当次答辩。在修改论文后,重新提交论文进行复评,论文修改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② 评阅人认为被评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对所评论文提出修改意见时,应根据评阅人所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细致的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及教授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

③ 3结论性意见中仅有1份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其它2份均为优秀,申请人可向教授委员会提请复议。

④ 除非申请人或其它专家证明本次双盲评阅的专家有主观过失行为,否则,进行上述复评的专家仍为原提出异议的专家。

五、论文评阅费用由各培养单位从研究生业务经费中支出。但有关“异议处理”中涉及的“复评”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