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经多轮征求意见,现已定稿并发布执行。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见附件)制定本单位《XXX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基本要求》,并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学位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242房间)审核备案,电子版同时发至xwb@zzu.edu.cn。
本次制定的基本要求自2018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基本要求》作为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最低标准,鼓励各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在学校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