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部会议时间及地点安排
12月19日——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由于明年上半年要向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报送我校学位点自我评估的自我评估报告和自评结果汇总表,各单位在下周的学部会议上除汇报学位审核工作外,还需简要汇报自我评估工作。
三、各学院教授委员会需提交学位办预审材料:
为保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顺利召开,各学院需在12月15日下午5点前将下列材料(1—8项)提交至学位办预审。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情况表》。
2、《2017年下半年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文字汇报材料包括:本次教授委员会拟授学位人员情况,未通过论文评阅、答辩、复制比检测、教授委员会审核等环节的人员情况。
4、经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需上报学部会的不宜公开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不宜公开理由,不宜公开时间等由各学院在学部会上具体汇报)(学部会审核通过后三天内学院统一送申请书至学位办盖章)。
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本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全国统考合格证明及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在职博士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英语统考合格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证书一人一袋装好注明学院、姓名并附审核名单;在职专业学位按附件表格要求提交材料。各学院教授委员会结束后尽快整理上述材料到学位办提前预审。
6、所有提交本次学部会议审核的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学费缴纳情况证明。(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博士、硕士学位申请)
7、学院教授委员会未全票通过者名单。
8、除三级学位授予议题外,其它各单位需提交学部讨论的议题。
四、各学院教授委员会需提交学部会议审核材料:
1、博士
①申请博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
②申请博士学位简况表一式15份(全日制博士表决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按表决票顺序装订成15份,用B4纸打印)及电子版。
博士学位简况表中发表论文部分,请各学院在每篇文章后“成果收录检索情况”栏手写添加该篇文章是属于本学院发表论文要求中的A类、B+类、B类。
③匿名评阅意见书。
④发表学术论文原件。(请一人一袋注明,必须带至学部会现场,学部会上由学部委员审查,会后由学位办再次核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结束后各学院来学位办领取)
2、硕士
①申请硕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表决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
②申请硕士学位简况表1份,简况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并按表决票顺序装订。
3、在职人员
①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按不同类别排序)。
②简况表一式15份(按表决票顺序装订成15份)。
五、其它要求:
1、各学院主管院长代表教授委员会分别向学部委员会汇报本单位拟授学位人员情况(拟授予各级、各类学位人数,未通过论文评阅、答辩、复制比检测、教授委员会审核等环节人数及原因等)、申请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情况(含标准、通过人数、审议程序等。论文终稿(第二次检测)复制比超标且教授委员会认为不应影响学位授予推荐的,须以书面形式逐人阐明通过理由并上报学部会议进行审议。
2、学院教授委员会未全票通过者,申请人须在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现场答疑,详细说明本人学位论文可能存在的质疑,由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审核意见,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未通过申请人答辩的驳回申请,申请人修改学位论文至少半年后重新进行三级学位审核程序。
召开学部会议时各学院应携带教授委员会会议记录本提前候会,并准备好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