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质量,学校修订了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自2016级研究生开始按照新的要求执行。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科特点在学校最低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具体要求。鼓励各单位对于学术硕士研究生提出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如原来要求发表核心期刊的以原要求为准,如原来仅要求发表一般CN期刊应予以取消。鼓励各单位支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与学术训练,提交实践应用成果,具体要求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专业学位特点制定。
请各培养单位充分征求教授委员会意见,形成本单位的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并在9月15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