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郑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08年12月31日会议审查通过,同意授予杏艳等28名研究生博士学位。现将拟授予博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08年12月31日到2009年3月31日)为异议期。
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校学位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系部门:综合管理中心学位办公室(650房间)
受理电话:67780058
郑州大学学位办
2008年12月31日
附件: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