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究生学位归档材料的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和《郑州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研究生学位归档材料按如下要求和流程办理:
一、 归档要求:
(一) 归档的研究生学位档案必须是原件。归档材料中需要加盖印章或签字的必须是红印和亲笔签字。
(二)归档的学位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清晰,使用符合档案要求的书写材料,使用碳素、蓝黑墨水;计算机打印的材料必须是激光打印。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纯蓝色墨水和色带打印、喷墨打印等不耐久材料。
(三)归档的学位材料用纸要统一规格,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论文答辩表决小票,应使用A4白纸裱糊,裱糊时左边留出3厘米装订线。破损的文件材料按要求进行修复。归档的学位论文应是线装订本,不得有金属钉装订(不锈钢钉除外)。
(四)归档的研究生学位材料,请各院、系按学号顺序排列。
(五)研究生学位归档材料以卷为单位,每位研究生的学位归档案材料为一卷,卷内排序按照归档目录(见附件)文件顺序排列。
(六)归档的研究生学位材料需编写页码,在卷内每份材料的文字页非装订线一侧下角(装订线在左侧),使用铅笔编写大流水号。已装订成册的实验记录和答辩论文,按册内的编号,不再重新编号。
(七)归档的研究生学位材料内,需粘贴相片的位置不能空。
(八)归档的成绩单一式两份,需填表人签字和盖章,所在院、系和研究生院同时加盖公章。
二、 归档流程:
(一)研究生院为学位档案的形成、立卷、和归档的主管部门,负责学位文件材料的统一制发和立卷归档的布置与验收工作。
(二)根据“教学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的原则”研究生学位档案由各院、系教学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按要求整理好,填写移交清单,由研究生院负责核审,签字、盖章后,由各院、系分别移交档案馆。
(三)移交前,各院、系移交人要认真填写卷内备考表,备考表在档案馆领取。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档案馆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者,档案馆有权退回,限期改正后重新移交。
(四)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清单一式三份,档案馆存档一份,其它两份,研究生院和院、系各一份,移交清单在校园网档案馆网页下载。
移交学位归档材料的具体事宜,请和档案馆王老师、高老师联系,电话:67763055
郑州大学档案馆
2005年6 月6日
附件:
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目录
一、 博、硕士学位归档材料目录
序号 名称
1、 学位申请书 1份 (内贴与学位证同底版照片)
2、 专家评阅意见表各1份
3、 成绩单2份(原件)
4、 论文答辩表决票
5、 预答辩表1份
6、 论文答辩情况简表1份
7、 开题报告、
8、 学位论文1份(含中、外文摘要)
9、 实验记录(理科、工科、医科)
10、 轮转考核表(医学)
11、 教学实践
12、 其它相关材料
二、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归档材料目录
1、 学位申请书 1份 (内贴与学位证同底版照片)
2、 资格审查表1份
3、 专家评阅意见表各1份
4、 推荐人表各1份
5、 单位推荐表1份
6、 成绩单2份(原件)
7、 论文答辩表决票
8、 开题报告
9、 教学实践
10、 学位论文1份(含中、外文摘要)
11、 实验记录(理科、工科、医科)
12、 其它相关材料
归档的学位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