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四届学部委员会委员名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名单见附件1)。新一届学部委员需填写《郑州大学学部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12月22日前交校学位办。新一届学部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定于12月29日上午9:00-10:00在第四会议室召开,请各位委员按时参加。各学部审核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各学部时间安排:
1、理科学部会议:12月29号上午10:00
2、文科学部会议:12月29号下午2:00
3、工科学部会议:12月30号上午9:00
4、医科学部会议:12月30号下午2:00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暂定于2010年1月14日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分会需提交学部会议材料清单:
1、博士:
(1)申请博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4份(理学部12份)及电子版,表决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除外),并按不同专业排序。
(2)申请博士学位简况表一式14份(理学部12份),简况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并按表决票顺序装订。
(3)匿名评阅意见书(含异议处理意见)。
(4)发表学术论文原件。
2、全日制硕士:
(1)申请硕士学位(全日制)学部表决票一式14份(理学部12份)及电子版,表决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并按不同专业排序。
(2)申请硕士学位简况表1份,简况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并按表决票顺序装订。
3、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
(1)申请硕士学位(在职人员)学部表决票一式14份(理学部12份)及电子版(按不同类别排序)。
(2)简况表一式14份(理学部12份,按表决票顺序装订)。
(3)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全国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发表学术论文原件(证书及论文一人一袋装好并注明院系、申请人姓名及材料清单,会后留存学位办提交省学位办审核;人数较多的院系按学位办通知时间提前预审)。
三、其它要求:
1、各分会应指定专人向学部汇报本单位本次分会拟授学位人员总体情况,重点介绍本单位对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办法。
2、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情况表》务必于12月25日前报学位办;除三级学位授予议题外,各单位需提交学部讨论的其它议题请于12月25日前报学位办,以便安排时间。
3、召开学部会议时各院系应携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情况表及会议记录本提前候会,并准备好上述材料。
郑州大学学位办
2009.12.15
附件:郑州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委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