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郑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各单位推荐、校长办公会审核同意,现将郑州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新一届分委员会即日起可以行使工作职责。
附件:郑州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
郑州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