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10-14 14:56:5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6〕124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战略部署,推进我国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健全招生计划全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现开展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我校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将直接影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数据信息精准,按时完成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本次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范围

1、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截止2026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退休、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生的按照8月31日是否有培养资格填报,若有培养资格仍需填报。

要求及特别提醒:请各单位通知博士生导师严格按照“2025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见附件)”进行填写;未在教育部信息采集系统备案的博士生导师,后续将不再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

2、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25-2026学年具有过我校学籍和2026-2027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要求及特别提醒:基表_教博基1002_博士生信息由系统直接生成,无需填报。

3、本次科研情况采集范围:处于采集范围内的博士生导师于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获奖以及专利授权情况。

要求及特别提醒:科研项目采集仅限于由郑州大学为项目管理单位,主持的在研或结题的省部级以上的纵向项目、所有横向项目;科研获奖仅填写第一完成单位为郑州大学且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情况;专利授权仅填写郑州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授权专利情况。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教务员务必通知采集范围内的所有博士生导师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gmsadm.zzu.edu.cn/adm(个人管理-博导信息填报)按时进行填报(基表_教博基1001、1004~1007),系统填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