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04 11:36:44

相关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全部委托教育部相关机构进行双盲评阅,送审篇数及具体要求等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双盲评阅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25〕4号)执行。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周期为60天左右,为保证盲评结果能够按期返回,本学期接收盲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18,请培养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在不影响后续环节的前提下适当延迟提交送审,延迟提交送审的仍需培养单位统一提交学位办。博士学位论文提交送审后无须到学位办催促查询,学位办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实时更新返回的盲评结果,导师和学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学位办网页自行查询(研究生院学位办网页http://gs.zzu.edu.cn/xwgz.htm)。

每位申请人有一次初评、两次复评机会,双盲评阅应当在学校规定的博士学位申请最长期限内进行。博士研究生延期期限最长为3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申请年限参照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当尊重双盲评阅专家意见,复评专家应当为原提出异议的专家,送审原专家复评1份;如申请人或者导师有充分理由可以申请回避原专家进行复评,回避原专家复评2份,回避原专家复评应当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在《郑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复评申请书》上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特别提醒:初评或复评结果有1份及以上为C的应延期

一、学院提交的材料

1、电子版材料

①pdf版学位论文全文(后缀为pdf,按盲评格式要求任何地方都不要显示导师及作者姓名)

②pdf版自评表(后缀为pdf,见附件1-3)

③txt版论文摘要(后缀为txt)

④信息表(后缀为xls/xlsx,见附件4,请院系将所有学生的信息汇总在一个信息表中,以院系为单位提交)

⑤汇总表(见附件5)

2、纸质版材料

①学院及培养办审核盖章后的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②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

③复评人员提交复评申请表(见附件6)

以上材料命名规则如下:(请注意中间间隔为下划线而非中线,命名不规范的学位论文无法上传)

论文原文:学校代码_学号_LW.pdf(如10459_10011201312002_LW.pdf)

自评表:学校代码_学号_ZPB.pdf(如10459_10011201312002_ZPB.pdf)

论文摘要:学校代码_学号_ZY.txt(如10459_10011201312002_ZY.txt)

信息表:学校代码_XXHZB.xls/xlsx(如10459_XXHZB. xls/xlsx)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学生严格按照信息表的要求进行填表,提交材料的命名规则如上,信息表中的学号与提交材料命名中的学号保持一致,如不符合要求,学位论文将无法送审。

二、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学位申请人有两次复制比检测机会,初检在学位论文盲评送审前进行,初检超标不送审;终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进行,终检超标不上会,所有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初检和终检。复制比要求: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 30%且去除本人复制比(或去除引用复制比) < 15%。学院要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导师和学生,以便于导师指导学生认真修改学位论文。

此外,为规范临床医学博士学位论文盲评材料文件命名,请各培养单位给参加本次盲评的临床医学博士学位申请人统一编写学号,编码规则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621001   起编号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622001   起编号

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623001   起编号

第五临床医学院  202624001   起编号

附属肿瘤医院          202625001   起编号

省医临床医学院  202626001   起编号

编码规则说明:前面四位为年份;第五位1代表上半年、2代表下半年;第六位为各附属医院编号1-6;后三位为自然编号,从1开始往后递增。


学位办公室

2026年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