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21〕10号)规定,抽查部分硕士学位论文由学校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双盲评阅,培养单位提交的抽查送审具体名单见附件1,送审篇数及具体要求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盲评结果能够及时返回,本学期提交盲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请各培养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尽快送审。送审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一、电子版材料
1、硕士论文送审信息表(见附件2,请培养单位将使用同一个评阅模板的学生的信息汇总在一个信息表中提交,提交时要删除示例数据。)
2、pdf版学位论文全文(按盲评格式要求任何地方都不要显示导师、作者姓名和学校名称。)
二、材料命名规则
pdf版学位论文命名规则:学校代码_学号_LW.pdf(如:10459_202022012110255_LW.pdf)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学位申请人在每次学位申请过程中要进行复制比初检和终检,,初检在学位论文盲评送审前进行,初检超标不送审;终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进行,终检超标不上会,所有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初检和终检。复制比要求: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 30%且去除本人复制比(或去除引用复制比) < 20%。学院要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导师和学生,以便于导师指导学生认真修改学位论文。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学生严格按照送审信息表的填表说明填写、按照提交材料命名规则命名,送审信息表中的学号须与pdf版学位论文学号保持一致,如不符合以上要求,学位论文将无法送审。
学位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