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学校按照10-20%比例抽取拟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的硕士学位论文(具体名单见附件1),由学校委托教育部相关机构进行双盲评阅,送审篇数及具体要求等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21〕10号)执行。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周期为45天左右,为保证盲评结果能够按期返回,本学期接收盲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中午12点,请培养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逾期不再接收。硕士学位论文提交送审后无须到学位办催促查询,学位办会及时将结果返回至各培养单位。
培养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电子版材料
1、pdf版学位论文全文(后缀为pdf,按盲评格式要求任何地方都不要显示导师及作者姓名)
2、pdf版自评表(后缀为pdf,见附件3-4)
3、txt版论文摘要(后缀为txt)
4、信息表(后缀为xls/xlsx,见附件2,请培养单位将所有学生的信息汇总在一个信息表中,统一提交)
以上材料命名规则如下:(请注意中间间隔为下划线而非中线,命名不规范的学位论文无法上传)
论文原文:学校代码_学号_LW.pdf(如10459_10011201312002_LW.pdf)
自评表:学校代码_学号_ZPB.pdf (如10459_10011201312002_ZPB.pdf)
论文摘要:学校代码_学号_ZY.txt (如10459_10011201312002_ZY.txt)
信息表:学校代码_XXHZB.xls/xlsx(如10459_XXHZB. xls/xlsx)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学生严格按照信息表填表说明填写,按照提交材料命名规则命名,信息表中的学号须与提交材料命名中的学号保持一致,如不符合要求,学位论文将无法送审。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