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完成三级学位审核,理顺各项工作,现将学部会会议安排、预审工作等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部会议时间及地点安排:
1、理科学部会议:8月10号上午8:00--9:00
2、文科学部会议:8月10号上午9:00--11:00
3、工科学部会议:8月10号下午3:00--4:00
4、医科学部会议:8月10号下午4:00--6:00
会议地点:综合管理中心第四会议室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时间暂定于8月14号上午
毕业典礼时间暂定于8月15日
三、各单位8月9日当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仅此一天)需提交学位办预审材料:
1.《学院教授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情况表》(见附件1)。
2.《2020年8月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3.文字汇报材料包括:本次教授委员会拟授学位人员情况,未通过论文盲评、答辩、复制比检测、教授委员会审核等环节的人员情况,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申请人数及答辩工作报告,教授委员会审核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修改情况。
4.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需上报学部会的不宜公开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3)(不宜公开人数、理由、时间等由各学院在学部会上具体汇报)(学部会审核通过后两天内学院统一送申请书至学位办盖章)。
5.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学术论文检索证明。(请一人一袋注明学院、姓名,内附一份教授委员会审核过并签过字的简况表,由学部委员及学位办分别核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各学院来学位办领取)
6.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的《郑州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修改情况报告》每生1份。
7.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本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全国统考合格证明及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并附审核名单(见附件4),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的还需提交规培证书原件;在职博士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英语统考合格证明、规培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证书一人一袋装好注明学院、姓名并附审核名单(见附件5);在职专业学位按要求提交材料(见附件6)。各学院教授委员会结束后尽快整理上述材料到学位办提前预审。
8.所有提交本次学部会议审核的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学费缴纳情况证明。(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博士、硕士学位申请)
9.学院教授委员会未全票通过者名单。
10.除三级学位授予议题外,其它各单位需提交学部讨论的议题。
四、各单位须直接提交学部会议审核材料
1.博士研究生
①申请博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
②申请博士学位简况表一式15份(全日制博士表决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按表决票顺序装订成15份,用B4纸打印)及电子版。
博士学位简况表中发表论文部分,请各学院在每篇文章后“成果收录情况”栏标注清楚文章收录类别(如SCI、SSCI等,SCI须注明中科院分区情况),同时手写添加该篇文章是属于本学院发表论文要求中的A类、B+类、B类。教授委员会核签部分必须为审核人手写签字。
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过的《郑州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修改情况报告》(见附件7)每人10份。
④双盲评阅意见书。
2.硕士研究生
①申请硕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3份及电子版,表决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
②申请硕士学位简况表1份,简况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并按表决票顺序装订。
3.在职申请学位人员
①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3份及电子版(按不同类别排序)。
②简况表一式13份(按表决票顺序装订成13份)。
五、其它要求:
1.各学院主管院长代表教授委员会向学部委员会汇报本单位拟授学位人员情况(拟授予各级、各类学位人数,未通过论文盲评、答辩、复制比检测、教授委员会审核等环节人数及原因等)、教授委员会审核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申请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情况(含标准、通过人数、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报告)等。论文终稿(第二次检测)复制比超标且教授委员会认为不应影响学位授予推荐的,须以书面形式逐人阐明通过理由并上报学部会议进行审议。
2.学院教授委员会未全票通过者,申请人须在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现场答疑,详细说明本人学位论文可能存在的质疑,由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审核意见,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未通过申请人答辩的驳回申请,申请人修改学位论文至少半年后重新进行三级学位审核程序。
召开学部会议时各学院应携带教授委员会会议记录本提前候会,并准备好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