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硕士、博士学位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20年上半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档案移交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将相关归档材料按规范收集整理后,于2020年7月10日之前移交至学校档案与校史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19年度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
2、2019年度不宜公开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
3、2020年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
二、归档要求
1、按照档案与校史馆制作的学位档案整理流程视频要求进行规范整理;
2、有需要档案整理流程视频光盘的培养单位,可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
三、移交归档
1、三类归档材料移交清单需分别单独填写,纸质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各留一份备查,电子版发送至dag@zzu.edu.cn;
2、不宜公开的论文和优秀论文各移交一份进档案与校史馆,其中不宜公开论文移交清单上需备注不宜公开的相关年限;
3、移交清单、卷内文件目录、卷内备考表等表格请到档案馆网页下载。
联系人:高老师 咨询电话: 67763055 13526613106。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郑州大学档案与校史馆
2020年6月25日
附件: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归档质量的几点要求
按照《郑州大学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针对历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归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归档质量,特提出以下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原则上均要求原件。如因特殊原因内容为复印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院系公章。
二、归档的各项材料有签名、盖章要求的,须签名完整,公章齐全。
三、若移交材料有缺失,请务必在卷内备考表上写明情况。
四、卷内备考表上请务必填写立卷人的姓名,“立卷人”处不能为空。
五、归档材料移交一套即可,如有重复材料,请自行剔除。
六、归档材料移交时,档案馆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归档单位按要求整改合格后,再办理移交手续。
档案与校史馆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