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水平,使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我校坚持实施优秀学位论文表彰计划,每年评选出15篇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0篇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代表参加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学校设立优秀学位论文奖励专项资金,奖励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各1000元奖金,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各500元奖金;获得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导师奖励下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1个,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的导师下年度招收的第二名硕士生所需资助的助研奖学金全部由学校支付。今年还同时评选出“郑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嵩山奖”获得者,由嵩山智库捐赠设立的基金对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进行奖励。
我校2020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2020年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选送工作和“郑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嵩山奖”评选工作合并进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评选要求切实传达到每位导师及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积极鼓励申报,严格推选程序,将本单位代表学科最高水平的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入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确保质量。
二、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参加本次评选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获得相应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必须中文撰写,外语类学科除外)。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获学位者,如有特别优秀者且没有参加过上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经培养单位严格审核后允许参选。
学校参考各单位拟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人数并兼顾博士论文盲评优秀率,分配各单位推荐限额(见附件5)。
下列学位论文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
三、评选标准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1)研究课题反映本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特色。
(2)研究课题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学术价值。
(3)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重要)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1)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独特性。
(2)学术观点、结论鲜明,有创新性。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1)文献阅读充分,了解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学术动态。
(2)论证严谨、充分,论据准确、翔实。
四、评选办法及具体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在个人和导师申报基础上经教授委员会评审,按照分配推荐限额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要切实将最优秀的学位论文推荐出来,并明确是否建议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和“郑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嵩山奖”。当年度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比例将成为培养单位考核的重要方面,同时直接影响下年度申报优秀学位论文限额指标的分配。
2.确保参评学位论文无学术不端行为,参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原则上评阅成绩为A档、答辩成绩为优秀。
3.研究生院学位办将在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人员名单确定后通知相关单位按照河南省学位办要求补报材料,请各参选人提前做好准备。
4.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评选结果公示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一)纸质版材料
1.印刷版论文。
2.《郑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
3.《郑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3)。
4.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及文章首页的复印件,如为电子期刊请打印能显示期刊名称及作者信息的相关页。
(二)电子版材料
1.《郑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及PDF格式);
2.《郑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及PDF格式)
3.《郑州大学2020年优秀学位论文申请人暨导师相关信息表》(附件4)
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20日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各一份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其中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附件1-3)须教授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将以上电子版材料两种格式发到学位办邮箱xwb@z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