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学位授权点填报《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06 09:56:15

各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的推进学科建设,优化人才培养的学科和类型结构, 学校2016年开展了学科状况调查工作,研究生院在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校学术评价委员会投票表决,并经2016年4月11日校长办公会议和4月20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暂停理论经济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暂停2年招生,进行整改,2年后复评,仍无显著提高的,撤销授权。如第四轮学科评估排位在70%以后的,直接撤销授权。”根据学校研究意见和第四轮学科评估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照申请条件

2016年暂停招生学科和其他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排位在70%以后学科,依据《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附件1)进行自评,确定是否达到拟申请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根据学校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评估材料使用方案说明,因支持其他学科,不再按照《郑州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办法》处理,不再对照申请基本条件自评,不再填写申请书。

二、填写申请简况表

1.根据2017年学位授权点申报要求,学校已将各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汇总表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和河南省教育厅备案,这将作为2019年学位授权点抽查评估的重要依据。需要填写的《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的学位授权点,只能使用已上报的本学位点的骨干教师队伍的材料。

2.填报材料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申请材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本学科专任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三、材料审查

研究生院组织由有关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与所属硕士一级学科点的关联性、是否符合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四、审核结果

研究生院在材料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有关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充分评议,2016年暂停招生学科如满足申请基本条件,将于2019年恢复招生;如不能满足申请基本条件,将撤销学位授权。其他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排位在70%以后学科(学校2016年研究调整的除外),如不能满足申请基本条件,将暂停2年招生,进行整改,2年后复评,仍无显著提高的,撤销授权。

五、时间安排

1.6月15日前将《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电子版发送到zyxwb@zzu.edu.cn,纸质版一份报送到研究生院242房间。

2.6月30日前,学校将研究意见反馈相关学位授权点。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6日